法庭:童黨凌辱案 女感化男更生

【本報訊】十六歲少女於去年遭童黨圍毆兼凌辱,包括被迫僅穿胸圍在遊戲機中心內「行貓步」(Catwalk),其中兩女一男被告昨在觀塘裁判法院接受判刑,當中一名十五歲女被告及十七歲男被告張晉傑,分別被判感化十八個月及進入更生中心,裁判官勸他們珍惜機會改過自新,而十八歲任侍應女被告李嘉雯需再提取進一步感化報告,還押至九月廿五日判刑。

控方指去年八月二日下午約三時,女事主與眾被告在秀茂坪商場天台聊天,眾被告不讓她離開,並凌辱她約三句鐘,有被告更扭開消防喉向她全身射水,亦有被告逼她猜「包剪揼」,猜輸便掌摑她及後更圍毆她。事主後來更被迫僅穿胸圍在觀塘一間遊戲機舖內行Catwalk卅秒。事主再被帶到另一間網吧,遭眾被告連環掌摑。

案件編號:KTCC 336/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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