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刑毀兩辦公室 九漢准保釋

【本報訊】灣仔軒尼詩道及長沙灣青山道近期先後發生上門破壞辦公室事件,警方懷疑兩次事件與黑幫有關,於日前控告九名男子合共兩項刑事毀壞罪,案件昨在東區法院提堂。九名被告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九月十七日再訊,以等候警方安排進行認人手續。雖然控方擔心目擊案發經過的公司職員會有危險,反對讓被告保釋,但法庭決定准眾被告分別以現金及人事各一萬至三萬元保釋外出。

損毀物件共值四萬多元

九名被告年齡介乎十九歲至四十一歲,依次是蔡伯瑞、陳永健、鄭志華、謝道洺、鄭志威、黎志煒、譚家俊、曾煒元及高旨康,其中蔡、陳兩人被控兩項刑毀罪,其餘七名被告分別被控一項刑毀罪。首項控罪指,蔡、陳、謝、鄭志華及鄭志威等五名被告,於九月六日,在青山道香港工業中心一間公司內,刑事損毀該公司的電腦屏幕、影印機、打印機及玻璃等物件,共值二萬一千七百元。次項控罪指,蔡、陳、黎、譚、曾及高等六名被告,於八月八日,在灣仔軒尼詩道一間公司內,刑事損毀該公司的電腦、電視等物件,共值二萬五千二百五十元。

控方稱,被告有預備犯案,期間又使用武器,為保障證人安全,要求將眾被告還押監房看管。控方表示,蔡及鄭志威被案發地點的閉路電視拍得容貌,另外亦有四名被告已作出招認。眾被告均申請擔保外出候訊,蔡更呈交醫院證明,顯示其患癌的母親已危在旦夕,要求法庭准他保釋見母親最後一面。黎的律師指,黎將於十月一日跟懷孕三個月的女友結婚,並且在拍攝婚紗照期間被警方拘捕,黎又投訴遭警方誘導作出招認。裁判官最後准眾被告保釋外出。案件編號:ESCC 3308/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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