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渣打職員豪賭 涉盜客137萬

英超及多國足球聯賽於八月中紛紛開鑼,一名渣打銀行男員工疑因沉迷賭波,涉嫌挪用客戶八十四萬元「豪賭」,但輸錢收場,他為求「填氹」,竟再涉嫌盜取另一名客戶一百三十七萬元款項。事件東窗事發後,他涉嫌再用偽造印章到銀行提款,但同樣遭揭發。警方暫時控告他一項盜竊罪,昨日押解往九龍城法院提訊。被告暫毋須答辯,裁判官不准被告保釋,把案件押後至九月十二日再訊,以待警方安排進行認人手續。

三十二歲被告為黃世文,現報稱無業。控罪指,被告於八月十三日至二十五日期間,盜取事主湯淑儀於渣打銀行帳戶內的一百三十七萬元據法權產。被告曾有一項使用虛假文書罪的案底。

事發後再持假印章提款

控方透露,案發期間,渣打銀行經理發現事主的戶口紀錄與單據有異,證實事主戶口曾被人提走一百多萬元,其中廿多萬元轉帳至另一個戶口,經理遂向被告查問。被告承認因沉迷賭波,曾在另一戶口挪用逾八十四萬元,心想若贏錢便會將錢重新存入該戶口,但最終輸錢收場,因而再從事主的戶口中提走一百多萬元存入上述戶口,企圖瞞天過海。

控方續指,上述事件被揭發後,被告於九月四日,又持假印章到渣打銀行旺角分行,嘗試再從事主的戶口中提款,但職員發現有異,被告即時離去。警員事後上門拘捕被告,並檢獲假印章,被告於警誡下承認犯案。

曾因假文書罪判囚兩年

據了解,被告事後已被渣打銀行辭退。辯方要求准許被告以二萬元保釋,指他要照顧右手受傷的母親,又指其案底所牽涉的控罪不算嚴重。惟裁判官駁斥指,被告上次犯案時已被判囚兩年,控罪不算輕微,而被告在本案中涉及違反誠信,故駁回被告的保釋申請。

案件編號:KCCC 3640/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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