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證券前董事呃佣60萬候懲

【本報訊】華富嘉洛證券前董事董瑞麟,擅自利用兩名友人的證券帳戶,去認購三間公司的供股、發售股份及配售股份,詐騙約六十萬元佣金,昨在區域法院承認四項欺詐罪。法官指,鑑於控罪性質嚴重,判監屬合適,被告須還押至九月十八日,待法庭索閱背景報告才判刑。

被告董瑞麟(四十五歲),被控在○六年一月至○七年九月期間犯案,兩名友人為翁子慧和黃薇。

案件編號:DCCC 282/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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