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帳收租 何俊仁疑私相授受

【專案組報道】民主黨主席何俊仁不但接連被踢爆向立法會漏報利益,由其出任主席的中國維權律師關注組(下稱關注組),亦被揭發於○七至一○年先後租用何俊仁所屬律師樓辦公室及其妻之物業作為辦事處,該段期間關注組共繳付了近二十三萬元租金,但何聲稱「律師樓無收過任何租金」、「太太用低於市價租畀關注組」,關注組前執行秘書卻指關注組曾向何的律師樓繳交租金。學者指,關注組主要以捐款運作,此情況令人質疑何俊仁有私相授受之嫌,何俊仁必須交代。

公司註冊處資料顯示,由何俊仁擔任董事兼主席的「中國維權律師關注組有限公司」,於○七年四月成立,每年有一百二十萬元捐款收入,辦事處的登記地址為中環德輔道中德成大廈一單位,即何俊仁所屬的何謝韋律師事務所當年的辦公室。關注組的財務報告列明,其於○七及○八年的租金支出為三萬七千七百元及六萬元。

直至○九年,關注組辦事處改為油麻地砵蘭街六號一個單位。記者翻查土地登記冊,發現該單位業主是何俊仁妻子鄧淑儀。

鄧於九六年向何俊仁曾佔一半股權的基華有限公司(GREATSINO LIMITED)購入該物業。關注組於○九及一○年的租金支出,分別為六萬零八百元及七萬零四百九十六元。及至一一年,關注組再遷址至炮台山木星街永昇中心。

何否認收錢 前高層卻認付款

本報記者向何俊仁查詢,對於其律師樓曾租給關注組作辦事處,何稱「最早嗰陣用嚟登記,好快另外租咗地方」,更強調「無租過律師樓,律師樓無收過任何租金」,但對另租的「地方」支吾以對,着記者「打去關注組問」,更以「幾年前嘅嘢唔係好記得」作搪塞。至於關注組租用其妻物業,何指租金低市價,是「益關注組」,不存在「益自己人」。

記者向關注組前執行秘書潘嘉偉求證,卻得出另一版本。潘承認,關注組於○七年曾「借用」何的律師樓作辦事處,並象徵式地繳付租金,後於同年十二月遷往油麻地。對於其說法與何俊仁有矛盾,潘稱何公務繁忙,租金或許並非由他經手而忘記了。至於○八年,公司註冊處資料仍顯示關注組辦事處是何律師樓的地址,他解釋當時人手有限,未能及時更改地址手續,「有啲嘢會做慢咗,責任喺我度。」

學者質疑 「真係啟人疑竇」

香港城市大學專業進修學院學術統籌宋立功表示,關注組主要以捐款營運,帳目應透明,但上述情況令人質疑何俊仁有私相授受之嫌,「到底(租金)有冇左手交右手,真係啟人疑竇。」宋認為何俊仁近日多宗醜聞纏身,已令外界質疑其個人誠信。

記者早前到關注組位於砵蘭街、何妻名下物業的前登記地址,發現單位面積約五百餘呎,現由三名南亞裔女子租住。租客表示一年多前搬入上址,租金為六千五百元,她們並向記者展示由何的律師樓發出並寫有鄧淑儀名字的租金收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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