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主持追數 數臭鄭經翰

由「貪曾」曾蔭權一手催生、鄭經翰任台長的香港數碼廣播電台有限公司(dbc),因股東拒絕注資將於下月結業,現更被前節目主持「追債」兼數臭「鄭大班」。前港姐、dbc「美麗基因」節目主持楊美儀表示,與dbc的合約原於十月底才屆滿,惟dbc早於六月底將其解僱,昨透過勞資審裁處,向dbc追討十六萬四千多元的合約餘款。審裁官昨表明,dbc在此案上確有理虧,但因dbc拒絕和解,將案押後至下月二十一日再提訊。楊美儀昨透露dbc內部混亂,更形容鄭經翰「唔識揸船,架船就沉,就推我落海,對我不仁不義」,並誓言「我永遠都唔會再同鄭經翰合作」。

楊美儀昨於庭上供稱,去年九月獲邀擔任dbc節目主持,特從美國返港並於去年十月二十四日上班,合約為期一年,今年六月底dbc卻突然提出終止合約。

買斷合約 出爾反爾

楊美儀指,今年五月鄭經翰曾提出以折扣價買斷她餘下五個月的合約,她同意安排,鄭其後卻收回建議,現遭解僱理應獲dbc賠償合約餘款。她又直言,dbc曾指她的表現不理想,是抹黑她的講法,迫使她要「企硬」追討款項。「佢(鄭經翰)掟咗我落海,點都要留件救生衣我吖。我畀人打完一身,唔可以就咁掩住傷口離開。」

代表dbc的總經理黎先生昨指,dbc與楊並非僱傭關係,雙方簽訂的屬提供節目主持服務的合作協議,dbc與楊終止合作後,已按一般終止服務合約的做法,向她支付一個月代通知金,另加一個月的假期酬金,合共十二萬元,由於楊的節目表現並不理想,公司向楊作出的已屬優厚賠償。不過審裁官於庭上明言,雙方簽訂的協議並沒訂明一旦終止合約的條款,這可讓被終止合約一方追回餘下合約期的款項,dbc一方確有理虧。他指,dbc應停止抹黑楊,盡快解決事件,不應再拖延及浪費納稅人金錢,多次建議雙方庭外和解。不過由於dbc堅持向楊作出的賠償已經足夠,未能達成和解方案。

主持人冇言論自由

挺身而出向鄭經翰追討欠款的楊美儀昨向記者派發聲明,形容鄭是船長,自吹自擂說自己是航海專家,她被邀請上郵輪,但原來船長不懂駕船,當船快要沉沒,船長卻怪罪被大白鯊追擊並將乘客推落海,對她不仁不義,大家更心知並沒大白鯊追擊這回事。她於庭外更直言,自己已移居美國十年,本於美國已覓得政府工,但被dbc股東之一何國輝的誠意打動,鄭游說她加盟時亦指有李國寶等不少名人投資,才決定加盟,但其後鄭卻在內部「唱衰」她,「佢話言論自由重要,但佢根本唔畀言論自由主持人」。她透露,dbc內部十分混亂,不少員工至今仍未簽訂正式合約,無奈指今次她好委屈,強調「永遠都唔會再同鄭經翰合作」。

案件編號:LBTC 2541/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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