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薪刑事化打擊濫用基金

【本報訊】自從政府將欠薪刑事化後,近年申請破產欠薪保障基金的個案大幅下降,濫用基金作為「提款機」情況亦減少,基金目前盈餘高達廿九億元。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認為,今次案件裁決具阻嚇作用,提示僱主不要以身試法。

政府為預防及打擊基金被濫用而成立跨部門專責小組,成員包括勞工處、警方商業罪案調查科、破產管理署及法律援助署代表。而針對僱主欠薪情況,當局除在○六年提高欠薪罰則至罰款卅五萬元及監禁三年,更於一○年將違反勞資審裁處判令故意繼續欠薪行為刑事化,勞工處今年截至七月底,共有三百卅三張違例欠薪被定罪傳票。

申請「破欠」下降

當局數字顯示,連同本案,警方自一○年至今就勞工處轉介涉及濫用基金的個案中,根據普通法、《盜竊罪條例》及《刑事罪行條例》,成功檢控四名公司董事或股東、三名建築承判商及十四名員工,分別判監四個月至三年或判處一百六十小時至二百四十小時的社會服務令。同期共有四十七名涉案公司負責人被破管署取消擔任董事資格,為期一至五年。

破欠基金今年首七個月共接獲三百一十四宗申請,涉及一千九百零七名僱員,而去年全年申請個案共六百一十三宗,較前年七百五十六宗下跌一成九。基金目前盈餘有廿九億元,由於主要收入來自商業登記徵款,基金委員會早前已通過將徵款由四百五十元降至二百五十元,基金每年將少收二億元,稍後待勞工顧問委員會討論及立法會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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