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工時爭不休 勿把市民當籌碼

消防處職管雙方因工時問題長期角力,始終未能達成共識。處方昨日向前線消防員簡介「五十一小時」方案,但工會指處方欠缺誠意,許多問題仍未解決,聲言會繼續抗爭。最令人擔心的是,勞資糾紛一日未解決,滅火救災工作隨時受到影響,後果可大可小,當局不能不正視。

消防處員工多年來一直要求與其他紀律部隊看齊,把每周工作由五十四小時縮減至四十八小時,但處方總是以資源不足為理由予以拒絕。直至早前工會發起一連三日按章工作,停止各項非緊急服務後,處方才提出五十一小時的所謂終極方案,建議一級火警時,泵車和搶救車各減一人,總出勤人數由廿二人減至廿人,令前線人員大幅削減至一百七十三人。當局強調縮減工時須做到「三不」,不需要額外財政資源、不涉及額外人手及不影響服務水平。然而,如果按照工會的要求把每周工時減至四十八小時,需額外聘用六百多名員工,每年額外增加近三億元開支,可見職管雙方的條件存在頗大距離。

儘管處方聲稱有信心新方案會獲得員方接納,但工會則指員方對新方案仍有很多疑問,例如扣假率、人手重新調配等問題,處方都未能解答;此外,員方亦擔心出勤人數減少,會加重前線工作壓力,降低救火效率。為了表達不滿,工會除了在政府總部靜坐,有消防員甚至進行二十四小時絕食抗議。

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消防員爭取合理權益,當然無可厚非,但必須指出的是,消防員工作性質有別於其他紀律部隊,身繫市民生命及財產安全的重任,一切必須以大眾利益為前提,否則任何抗爭行動都很難獲得市民認同。對於員方來說,是否堅拒接受五十一小時方案,固然值得商榷;同樣地,處方是否真的沒有空間和資源適當增聘人手,紓緩消防員的工作壓力,也很令人懷疑。無論如何,勞資雙方絕不能將市民利益作為籌碼,而港府更不能袖手旁觀,任由這場爭拗沒完沒了地拖下去,須知雙方繼續角力,受影響的始終是市民。

消防員的工時糾紛,亦帶出標準工時立法這個話題。相對於最低工資,標準工時立法更加複雜,更具爭議。香港打工仔工時長、壓力大早已全世界聞名,很多人都要被迫長期加班加點,既損害身體健康,亦影響家庭生活,要求就標準工時立法理所當然。問題是,各行各業情況不同,難以劃一處理,究竟要如何釐定標準工時,實在不容易達成共識。

梁振英政府承諾成立專責委員會研究標準工時立法,但身兼勞顧會主席的勞工處處長卓永興卻被指龜縮,上任後勞顧會開會次數不增反減,近半年僅開過一次正式會議,變相拖延討論標準工時及侍產假等立法。勞工問題千頭萬緒,處理得不好,不僅會激化社會矛盾,甚至可能演變成政治問題,當局絕對不能等閒視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