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台漢羈押亡 三懲教捲案

台灣男子陳竹男○九年因在港涉及欺詐案而被羈押荔枝角收押所,當時仍健康良好,惟收押不足兩天便離奇死亡。三名曾看守該台漢的懲教署男職員,事後被控一項對他人身體加以嚴重傷害罪,案件昨於區院開審。

三名被告依次是梁盛志(四十六歲)、蘇嘉瑋(卅三歲)及鄧旭波(四十八歲),均報稱懲教署職員,三人被控在○九年八月十五日在荔枝角收押所D座地下內,非法及惡意傷害男子陳竹男(卅三歲)。辯方昨日先就三名被告向警方錄取的供詞,申請不能成為呈堂證供獲法官批准;法官表示該些口供是警方要求三人在事件調查上所錄取,並非警誡供詞,故不能接納呈堂。

報稱無毒癮無病無精神病

控方指陳○九年八月十二日被捕,同月十四日首次上庭後還押收押所,陳報稱無毒癮亦無疾病或精神病,羈押首晚相安無事。翌晨九時半,被帶到醫療室檢查仍一切良好,被帶往接待室作一般查問,陳開始行為怪異,不斷喃喃自語,十一時許再被帶返醫療室檢查。

三名被告當時看守着陳,曾喝令陳坐下,陳仍不住郁動,三名被告曾將他制服在地,陳之後被帶到有閉路電視監視的保護室,翌晨他被發現失去知覺,送院後證實死亡。法醫指陳的頭、頸、身軀、手腳均有嚴重內出血,頭皮近耳有多處瘀傷,三條筋折斷。法醫認為該些瘀傷是由大力重擊造成,沒有明顯的形狀,可能與撞到硬物、拳擊、被踢或被硬物襲擊等造成,因此不似意外造成更似被人襲擊。法醫並認為,只須約八分鐘的襲擊,便足以造成陳身上的傷勢。

事發時亦在收押所看守的懲教人員管建燁昨日庭上供稱,當日他把陳押到醫療室外等候時,陳不斷自言自語和傻笑,倉友亦感害怕。他離開診療室後,聽到首、次被告曾喝令陳坐下,他往查看情況,見首、次被告把陳壓在診療室的醫生桌上,陳不斷擺動並大叫:「我要返屋企!」首、次被告便把陳壓在地上,而第三被告則在旁說若陳不服從便會使用胡椒噴霧;管稱當時沒有留意到陳的身或臉有否瘀傷。

案件編號:DCCC 280/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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