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處擬減出勤人手降工時

【本報訊】消防處再推出削減工時的終極「五十一方案」,藉減少出勤人手去減工時,新方案包括一級火警召喚時,搶救車和泵車各減一人,總出勤人手由二十二人減至二十人,搶救車司機要兼顧火場拯救。該處指新方案下,消防員當更三個多月可享連續八天假,下月諮詢員方意見。

司機要兼顧拯救

消防處指新方案把全港消防局共六十輛大或細搶救車和部分四十輛泵車各減一人,按現行機制,即總出勤人手由二十二人減至二十人,據悉,因人手調配,搶救車司機亦將要兼顧傳遞工具及火場拯救。消防處又指,新方案會停用一部潛水車、一部流動指揮車,兩架泵車改為輕型泵車等。消防處助理處長(消防安全)吳建志昨指新方案讓消防員當更三個多月可享連續八天假,下月發問卷諮詢員方意見,若達共識,最快年底試行。

消防處職工總會副主席謝守龍表示,處方前日和工會開會交代新方案,認為新方案削減人手會影響拯救,若方案不獲會員接納,下月一日仍會發起在政府總部靜坐。有前線消防員透露,泵車減一人,會減慢供水撲火的速度,煙帽隊要攜帶約十種裝備進火場,減一人會影響分工及效率。消防處則指會就人手重新調配,為前線消防員提供適當訓練。是次消防處亦訂下縮減工時的時間表及路線圖,指若新方案三年後正式落實,會設工作小組檢視進一步縮減工時的可行性,但謝守龍對有關時間表及路線圖隻字不提「四十八工時」感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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