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點江山:反對派的雙重標準

反對派頭面人物、民主黨立法會議員何俊仁漏報公司持股利益事件曝光後,一時龜縮避免見人,一時顧左右而言他,縮骨卸膊毫無政治擔當。本來任何政治人物都是人而不是神,對於應申報、應處理事宜或疏忽或記錯乃平常之極,補報就好,道歉就行。問題是反對派政客何俊仁之流卻是嚴以律人,寬以待己,搞雙重標準。

特首梁振英山頂家宅有幾處「細眉細眼」僭建,他再三向市民道歉;開放宅門讓傳媒入內滿足市民知情權;立即展開清拆行動。顯然只屬違例而非犯法,梁鄭重承認「嚴重疏忽」,事情定性已是足夠。但何俊仁卻攻其一點,不及其餘,無限上綱,竟然在特首選舉結果公布幾個月後,尤其在中央對梁振英已實質任命之後,還向法庭提出「選舉呈請」和司法覆核,同時在梁宣誓就職之日聚眾叫囂「梁振英下台!」而指斥梁「誠信破產」的讕言則無日無之。

另外,反對派對發展局局長陳茂波陳述其妻「劏房」物業的事也是咬住不放,往死裏打,喋喋不休狂叫「陳茂波下台!」鬧得滿城風雨。常言:「人非聖賢,孰能無過?」《基本法》規定「港人治港」,並非「完人治港」。反對派近期對梁振英治港班子「殘酷鬥爭,無情打擊」的同時,對自己的類似疏忽卻「大事化小,小事化了」,這分明是「手電筒照遠不照近」,惟恐天下不亂,妄圖博懵奪取管治權,如此而已。豈有他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