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假僧黨 蘭桂坊搵食

疑似假和尚被多次踢爆欺騙港人「奉獻」後,最近轉戰蘭桂坊搵食,小小一條佛珠索價數百元,不少旅客與外籍人士慘變「水魚」。警方承認曾於蘭桂坊進行反非法行乞行動,惟事後每晚仍有大批「和尚」繼續挑戰警方公然搵食。區議員批評檢控數字偏低加上刑罰過輕,未能收阻嚇之效,促警方加強執法力度。

「和尚」隨街化緣的騙局多次被踢爆後,市民警覺性大增,不少和尚因出師無功而轉移陣地,經常於蘭桂坊消遣的尹先生,近日曾多次目睹有多名和尚向酒吧顧客及外籍人士埋手,即使警方曾有拘捕行動,仍未能杜絕,「呢幾個月晚晚都有和尚出現,警察都嚟過拉人,不過啲和尚好快又再出現番。」

記者曾多次到蘭桂坊視察,發現每次均有五至六名操普通話的和尚在蘭桂坊出入,並集中向外籍人士兜搭化緣,部分更用英文單字加手勢兜售佛珠。記者趨前了解,其中一名操普通話的和尚承認來自湖北,擬往馬來西亞研修佛法,途經香港故透過「化緣」賺取旅費,並出示「皈依證」證明身份。

不過,亦有和尚獲悉記者身份後即拔足狂奔或裝聾扮啞,就現場所見,不少外籍人士抵受不住和尚死纏爛打而「奉獻」數十元,亦有人對佛珠感興趣而購買,其中兩名外籍人士便分別以二百及三百元港幣購買一串佛珠,但承認不知道該名和尚孰真孰假。

香港佛教聯合會發言人解釋,皈依證只會發給居士,以見證學佛之始,出家僧人持有的則為度牒,兩者並不相同。一般僧人參與佛教活動多受主辦單位邀請,旅費會由邀請者支付,不需透過化緣賺取旅費,更不會於街上兜售任何宗教物品。

至今只拘控兩人非法行乞

警方發言人證實,曾於蘭桂坊進行反非法行乞行動,拘捕兩名假和尚,兩人均被控非法行乞及違反逗留條件,分別被判監三日和監禁二十一日並罰款港幣一千元。根據法例,任何乞取或收取施捨均屬犯罪,最高可處罰港幣五百元及監禁十二個月。

「啲和尚根本就睇中蘭桂坊多遊客同外國人,容易落手先去搵食,警方一定要加強執法,如果唔係一定會影響香港旅遊業!」中西區區議員黃堅成指出,現時警方的拘捕及檢控數字偏低,罰則亦較輕,完全未能收阻嚇之效,促警方改用罰則較重的相關法例檢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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