彈指春秋:金牌被搶不算甚麼

二○一二年八月六日是體操運動史上黑暗的一天,為甚麼?因為中國吊環王陳一冰大熱倒灶,雖然在奧運男子體操吊環決賽表現幾乎零瑕疵,比起四年前北京奧運贏得冠軍之時更完美,可是最終居然以零點一分之差,輸給落地不穩的巴西選手Arthur Nabarrete Zanetti,陳一冰意外地屈居亞軍。如此匪夷所思的評分,惹毛了中國體操總教練黃玉斌,怒不可遏痛斥裁判明搶金牌。

既然抱怨金牌被搶,能不能討回公道呢?答案是否定的,原來奧運體操賽例不允許挑戰對手得分,中國縱有百般不滿也無法提出申訴。跟金牌擦肩而過的陳一冰表示,自己想哭但沒有哭出來。

由此可知,不允許申訴是多麼的折磨苦主。無可奈何的是,神州大地多的是有冤無路訴的案例,相比起來陳一冰的遭遇實在不算甚麼。

湖南永州十一歲女童樂樂慘遭多人強姦,而且被迫賣淫三個月,其母唐慧希望法院判處七名被告死刑,最終僅兩人判死,其餘輕判監禁。唐慧認為司法不公,因此一直上訪,到頭來竟然被公安以「嚴重擾亂社會秩序,造成了極壞的社會影響」的名義送進勞教所。

悲痛欲絕的母親維護女兒的權利有錯嗎?即使其指控不符事實,也沒有必要送進勞教所吧,此舉無異於欺負受害人,難怪輿論狠批當地政府毫無人性。

相對於中國官場踐踏人權,金牌被搶沒法討公道真的不算甚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