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幼稚園三年級的六歲兒子不肯做功課,中年父親予以責罵,導致兩父子激烈爭吵,嚴父「火遮眼」用生果刀割傷兒子腳背。涉案嚴父昨在觀塘法院承認一項對兒童故意襲擊造成身體受傷罪,裁判官現准他繼續保釋至八月廿九日判刑,以待索閱感化官報告。
案情指,任職電工的被告卞子健(四十四歲)與妻子和六歲事主同住牛池灣村,被告今年六月十七日在家吩咐事主做功課,但事主拒絕,兩人爭執,被告拿出生果刀割傷事主右腳腳背,留下一厘米長傷痕。事主之後將事件告之母親,母親與學校老師商討後報警。
案件編號:KTCC 3296/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