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文憑試女生考場偷銀包

應屆中學文憑試女考生,應考英文科聆聽試時不忘偷竊,趁交卷時混亂之際,伺機蹲下偷走前座位一名拔萃男生的銀包,惟犯案一刻遭考場內的閉路電視拍到。女生昨在沙田法院承認偷竊罪,裁判官斥責女生考試也不專心,並稱她犯下刑事案件,可能影響一生,現先把案件押後至本月廿九日判刑,以候女生的感化及社會服務令報告,她獲准以三百元保釋。

女被告何靖敏(十八歲),承認於今年三月卅一日,在沙田浸信會呂明才中學四樓禮堂內,偷竊男事主陳子豐(十八歲)的銀包,內有八百元現金、一張八達通卡、一張拔萃男書院學生證,以及一張海洋公園全年通行證等。

控方案情指,事主及被告於案發當日均被安排到沙田浸信會呂明才中學應考中學文憑試的英文聆聽試,事主坐在被告前方。事主考試期間把銀包放在座位下,他考試完畢後發現銀包被盜,即場向校方報告並報警求助。

五歲喪父 患過度活躍症

警方翻查校方的閉路電視紀錄,發現考官在考試完畢收集試卷時,被告曾蹲在事主櫈前約五秒,相信被告是在那時下手。

香港考試及評核局憑坐位編號,抽出被告身份。被告三個月後被捕,但她聲稱只是掉了筆才跪下執拾。然而一名坐在被告附近座位的女考生卻稱,她曾目睹被告曾伸腳靠近事主的財物,並把事主的銀包踢近被告的座位,然後蹲下拿走並離開。

辯方律師求情時稱,被告五歲便喪父,母親領綜援維生,九月將修讀毅進課程,她因一時貪念而犯案。律師又指,被告患有過度活躍症,病情可能影響她對所作行為後果的判斷。雖然事主有要求被告賠償,但律師指被告所偷的錢已花光,她又家貧,實在有心無力。

案件編號: STCC 3738/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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