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聘鄰居寄郵包 婦用假郵票甩罪

【本報訊】六十四歲老婦受聘鄰居「貓哥」到郵局協助投寄郵包,但被局方發現她所使用共值九千多元的五十元郵票均屬偽造,警方之後更在她身上再搜出共值五萬六千元的假五十元郵票;她在警誡下指郵票是從僱主處得來,從無懷疑過真偽。被捕老婦昨於觀塘法院被控管有及使用假文書兩罪,經審訊後,裁判官裁決時接納被告辯解,亦接納鑑證專家所指郵票上縱有防偽特徵,但一般人亦難以用肉眼察覺,裁定被告罪名不成立,無罪獲釋。

被告張婉媚,報稱無業,原被控在一○年十二月三日於油塘郵政局內,使用一百八十五枚虛假的五十元郵票;並於十二月四日,管有一千一百廿枚虛假的五十元郵票。

獲提供郵票 每天酬百元

被告被裁定表證成立但不自辯,裁判官最終判她脫罪後,查問控方「貓哥」的下落。控方回應指一度拘捕「貓哥」,但因他一直保持緘默,故控方未有足夠證據將他檢控。

據郵務員彭志強庭上供稱,在前年十二月三日中午被告到郵局,要求以特快專遞將十九件包裹寄往歐美澳洲等地,並逐一貼上共一百八十五枚、每枚值五十元的郵票。在被告走後,彭才察覺郵票有異,跟上司研究後發現郵票背後並無「彩色幼毛」的防偽特徵遂報警。被告翌日再到郵局時被捕,警方再在她身上搜出一千一百二十枚假五十元郵票,共值五萬六千元。被告警誡下表示是鄰居「貓哥」以每天一百元聘她到郵局寄包裹,而該批郵票亦是由「貓哥」提供。

防偽特徵須顯微鏡放大

政府化驗師則指該批以雀鳥為主題的假郵票表面,沒植入防偽纖維、郵票邊齒孔數目亦較少、郵票上「鵜鶘」二字亦變成簡體字;但強調有關特徵須以顯微鏡放大幾十倍才看到,一般人難用肉眼察覺。

香港郵政發言人昨回應指,會不時檢討並改善郵票上的防偽特徵已確保成效,而市民如留意印刷質素和齒孔等特徵,便應可分辨到郵票的真偽。

案件編號:KTCC 1801/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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