坦言集:群眾抗爭

內地民眾的抗爭活動,激烈程度遠勝香港,他們絕對不是香港有些人所說的順民,但亦不是刁民。抗爭活動都有實際的訴求:維護個人、群體,以至地方的利益。動員起來的群眾多,不怕防暴警察鎮壓,堅持抗爭,造成大新聞,從而引起中央和上級的關注,最終往往是抗爭勝利,地方政府讓步,甚至上級介入,查處有關官員。

抗爭之所以勝利,主因是抗爭有理。大多是土地拆遷中官員貪污,更嚴重的是官商勾結,在地方興建污染嚴重的工礦企業。最新的例子如四川什邡鉬銅合金冶煉廠、廣東汕尾陸豐的稀土開採,均對當地居民的生活健康構成嚴重威脅。

地方官員為求政績,其中可能有貪污成分,降低國家規定的環保標準,甚至不作評估,隨便讓高污染的項目上馬興建,引致當地民眾憤怒。如什邡本是生態優美之地,先有化工廠,再來鉬銅合金冶煉廠,肆意把環境破壞。事實上,珠三角、長三角,不少河流湖泊都被工業和工業化的農業所污染。最近東江源頭發生苯酚化學品流入,威脅整個地區的水源安全。

政府的功能,本來是維護社會地區的各種安全因素,現在地方政府卻變成威脅人民生活健康安全的根源。上級和中央監管不力,人民群眾只能自己出手,與官商抗爭。雖有個別人的犧牲,總的來說,抗爭只要規模較大,似乎必有勝算。至於地方官員的武力鎮壓,便顯得無力和荒謬。中央政府若不整頓吏治,抗爭恐將無日無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