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李眾勝堂家族捲爭樓案

【本報訊】百年老字號中成藥「保濟丸」的生產商李眾勝堂,其第二代掌舵人李賜豪於六十年代把英皇道麗景樓兩個單位賣給一名姓鍾男子,但雙方在逝世前一直沒有辦理轉名手續,結果引發雙方後人在事隔逾四十年後,要展開一場罕見的「遺產針對遺產」訴訟。已故的鍾昨透過代表律師入稟高院,要求把該兩個單位判予作為鍾的遺產。

涉半世紀前兩單位交易

原告鍾官仁(又名鍾生),被告李嘉倫是李賜豪的遺產執行人。原告於前年底逝世時沒有留下遺囑,高院現仍未批出遺產承辦紙。入稟狀指被告李賜豪於五五年在鰂魚涌買了一幅地並興建麗景樓。

原告於六○年及六一年分別與李賜豪和李眾勝堂簽約,先後以四萬五千六百元及四萬九千元買入麗景樓兩個單位,一個自住另一個則收租,但律師行一直沒有把該兩個單位轉名給原告。

原告指擁有付款收據

而李賜豪於八八年逝世,其遺產承辦紙沒有提過該兩個單位。原告兒子去年九月要求被告把該兩個單位轉名做原告遺產,被告卻首次聲稱是屬於李賜豪遺產,更興訟要求該兩個單位的佔用人搬走。原告一方指擁有涉案單位的付款收據,且一直支付該兩單位的差餉、雜費和物業稅,即使未轉名原告亦已逆權侵佔該兩單位。

案件編號:HCA 1178 /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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