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研究生指僅讓菲漢借宿

【本報訊】香港理工大學男研究生在同志網認識一名廿二歲菲律賓籍男子後,涉嫌安排對方來港當專為男性提供性服務的男妓,案件昨續審,涉案研究生昨被裁定販運他人進入香港、依靠他人賣淫收入維生等合共五項罪名表證成立,他出庭自辯時否認安排菲籍男妓來港,只是好心讓對方借宿。

稱做研究遂安排來港

卅二歲被告溫祖耀,案發時是香港理工大學研究生,被控販運他人進入香港、依靠他人賣淫收入維生、藏毒、藏有吸食毒品工具及管有第一部毒藥等五罪。被告出庭自辯,他稱案發時因兄長從英國學成歸來佔用家中位置,加上他想找寓所方便與朋友耍樂及發生性行為,故租用旺角的案發單位。

另外,被告稱他於數年前,在酒吧認識一名菲律賓男妓後,雙方成為朋友,而該男妓於案發前安排被指來港賣淫的菲漢BOLANIO Colegio Parker來港,不過被告事前並不知情。被告在Parker來港前在一個同志網已認識Parker,知道Parker在泰國當老師,卻在網上刊登了一個伴遊廣告。被告解釋,他有興趣認識Parker,一方面是被他的相片吸引,另一方面是因他當時要進行一個老師的壓力和精神健康研究,故希望了解在泰國當老師的Parker。

被告續指,Parker來港後,他因好心才讓Parker到旺角單位留宿,他於被捕前一日並不知道Parker在單位賣淫,他知道後已要求Parker停止,惟翌日Parker被發現神志不清,大呼大叫,驚動途人報警。

案件編號:DCCC 238/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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