坦言集:公屋居屋融於社區

香港的房屋問題應該打破舊的框框,重新思考規劃。

公屋、居屋一直以來都是用大屋邨的方法。一方面這與房地產發展商的大私營屋邨的演變方向相同;另方面這樣大面積的發展,便於規劃,有規模效益的好處。可是大屋邨自成一國,與市區原來街道分割,形不成有機體。而屋邨若規劃不當、服務不足,對居民會帶來不便和較高的生活成本,部分公共服務且反而有規模的反效益。屋邨多是同一收入階層,以屋邨來組成社區便會產生社會分化:有錢的住私營屋邨,稍沒錢住居屋屋邨,窮人住公共屋邨,明顯的標籤效應,不利社會交流與和諧,對商業服務的配置也帶來困難。

以往大公屋屋邨、居屋屋邨的目的是發展新市鎮、新區,先用公屋、居屋在新區裏製造居民基礎,再借此吸引發展商興建私營屋邨。

以香港的人口近年增長趨勢,人口大增的機會不大,大面積的新區開發並不迫切,反而是市區重建變成急務。老區重建面積不可能很大,也與周邊的原有街道早已成有機的一體。飛地式的把舊市區建成豪宅和高級商場,既衝擊原有社區,破壞之後沒有重建,且飛地式的豪宅除了發展商多賺錢外,對居民亦不易有一個完整宜居的社區環境。

此外,更佳的方法是發展幾棟式的公屋、居屋,生活設施服務與原社區結合共用。公屋、居屋的建設與原有街道融合,使社區多元化,有利就業、服務和青少年的生活成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