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僭建跟進不力屋署死撐

屋宇署執法不力,即使僭建物瀕臨倒塌,仍死撐「沒有明顯危險」!界限街一個與地舖相連的天井建有兩層高僭建物,凸出外牆部分明顯有鐵枝嚴重生銹甚至折斷,令整個霉爛僭建物搖搖欲墜,僅以長木梯及爛枱腳勉強支撐,嚴重威脅居民及途人安全。立法會議員與關注團體皆斥屋宇署執法不力,有「搵市民條命較飛」之嫌。

「咁大舊僭建物,淨係得條梯同爛枱腳撐住,分分鐘冧落嚟就死得人多!」黃小姐早前途經太子界限街時,被從天而降的污水滴中,抬頭一望赫見「一舊」凸出的僭建物搖搖欲墜,鐵架嚴重銹蝕,僅餘一條長木梯支撐,「嗰度成日有人行過,附近又有舖頭、有民居,舊嘢霉霉爛爛都唔拆,係咪要等揼死人先安樂?」

記者實地了解時,發現有關僭建物似丟空多時,四周已雜草叢生,金屬支架則布滿鐵銹迹,部分鐵枝生銹至斷開,疑似地板更體無完膚,大量雜物散落,除有木梯外,亦有一張倒置圓木枱於僭建物邊緣支撐,整個僭建物大有隨時墜落之勢,布滿積水的地面則長滿青苔。

人命傷亡可追究政府

屋宇署發言人承認,有關樓宇僭建物屬「樓宇維修統籌計劃」優先取締類別,已分別於○九年與去年三月向樓宇及地舖業主發出清拆令,但強調僭建物沒有明顯危險,但礙於有關業主未能在限期屆滿前清拆僭建物,已安排政府承建商清拆,再向業主追討工程費及監工費。

「業主過晒期都唔拆,身為執法部門嘅屋宇署又唔跟進,如果有意外發生,受害人就有權追究佢哋!」國際專業保險諮詢協會會長羅少雄直言,屋宇署向樓宇僭建物業主發清拆令時曾訂出清拆期限,倘業主未履行命令並導致人命傷亡,當局難卸責任,更可能被追討賠償。

羅又警告,僭建物一旦倒塌並構成人命傷亡及財物損失,保險公司或不作賠償,「法例好清晰講明,未經屋宇署批准而擅自改動樓宇,所形成嘅結構同安全危險,業主都要承擔好大責任!」

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副主席王國興直指屋宇署執法緩慢兼且欠缺系統,令立法會難以監督與僭建物有關之日期及時間,「爭取咗好多年,發展局喺一、兩年前終於應承會撥款做電腦登記,但採購同程式設計都要時間,搞到依家都未落實去做!」王直指屋宇署執法不力但又無視僭建物安全風險,大有「搵市民條命較飛」之嫌,要求正視。

記者:黃芷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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