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規出租光纖 港鐵年掠二億

港鐵涉違規「地下秘撈」。為增加收入,港鐵多年來不斷在鐵路隧道密密鋪設光纖電纜,並出租網絡予流動電話營辦商,更透過子公司分租光纖網絡及批售頻寬服務予其他電訊商,每年料可收取數以億元計費用。不過,地政總署確定港鐵如此賺「外快」涉違反土地契約,正研究採取執行契約條款的行動,「極刑」會是收回土地或禁止港鐵再出租光纖,屆時本港的地下鐵路網將變成「無網區」,乘客或不能再以手機通話及上網。不過,港鐵堅稱無違反地契。

每日近百萬電話撥出

密密鋪光纖電纜,港鐵或前身地鐵早與本港各間流動電話網絡營運商訂立協議,於鐵路範圍內提供流動通訊覆蓋,合併前的地鐵範圍內,每日約有九十萬個電話撥出,每日總通話時間為一百九十萬分鐘。地鐵更於○二年成立全資附屬公司TraxComm,利用地鐵隧道內鋪設全長逾一萬公里的光纖電纜網絡,及在各主要車站設立電訊設備房,批售頻寬服務予全港電訊服務零售商。

近年流動數據服務的使用率不斷增加,除短訊服務外,乘客在鐵路範圍上網的頻率也愈來愈高,○七年TraxComm便在部分鐵路站引入Wi-Fi無線上網。港鐵單是出租光纖網絡予流動電訊商,一年收入約二億元。

不過,港鐵的「地下秘撈」原來不符土地契約規定。據了解,地契訂明鐵路隧道及車站內的設施,只能與運輸用途有關,地政總署諮詢法律意見後,確認港鐵提供的電訊服務違反地契條款,正諮詢相關部門及政策局意見,以採取適當的執行契約條款行動。

違反地契可收回土地

根據過往的處理方式,地政總署可要求土地使用人停止違規活動,或要求對方補償地價差額,「極刑」為收回有關土地。換言之,地下鐵路範圍有可能因當局執法,變成「無網區」,市民日後搭港鐵時或不能使用手提電話或上網,或可能要額外繳付更高「隧道費」以維持港鐵範圍的通訊。

港鐵稱增值服務利民

現時大部分手機用戶每月向流動電話營辦商繳付十二元的「隧道費」,正是營辦商要收回牌照費及向港鐵及隧道公司租用地方設置接收站的費用,一旦港鐵要向港府補地價,料會把相關開支轉嫁流動電話營辦商,而營辦商也會向消費者「開刀」,上調「隧道費」。

至於港鐵自然不認同「地下秘撈」涉違規的法律意見,更不會「坐以待斃」,近日向港府提交資料力陳理據,已成功迫使地政總署進一步諮詢法律意見。

港鐵發言人稱,為了方便乘客,不時引進一些增值服務,隨着市民對電訊服務需求日增,該公司亦配合營運商提升鐵路網內的電訊設施,讓乘客可於旅途中享用電訊服務。發言人又表示,在安裝及設立電訊設施時,已取得相關政府部門許可,並按照政府批出的鐵路線土地契約營運。

記者劉偉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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