彈指春秋:殘忍食品應禁則禁

美國加州鵝肝禁令剛剛生效,中國看來將會也有類似的做法。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政策法規司證實,支持由全國人大代表丁立國等三十多人提出的《要求制訂禁止公務和官方宴請消費魚翅規定的建議》,表示有望在三年內發文規定公務接待不得食用魚翅。

鵝肝之所以被禁,原因是強制餵飼鵝隻的方法太殘忍了,消費者助長牧場虐待動物。現在很多地方也倡議不吃魚翅,婚宴掀起無翅熱潮,原因是殺鯊取鰭再把未死殘軀丟落海實在太不人道了。如果中國官宴真的不得食用魚翅,對於保育而言未嘗不是一大功德,證明國產官僚尚有幾許良知,並非一味的貪贓枉法殘民自肥。

巧得很,香港水域近日驚現鯊蹤,為防泳客遇襲,十二個泳灘立即封閉。原來一切實屬虛驚,鯊魚是有的,不過是性格馴良的鯨鯊,不會攻擊人類,甚至有人跟鯨鯊近距離接觸。鯨鯊訪港可以提醒市民,把這一種溫柔巨無霸殺掉而製成「天九翅」,對於自然生態是一大破壞,鯨鯊親自帶來非一般的德育及國民教育課。

依我說,除了鵝肝和魚翅之外,其他殘忍食品同樣應禁則禁。中國餐桌之上最叫外國人聞風喪膽的莫過於狗肉和貓肉,禁之符合文明社會標準。

雖說黑心食品氾濫成災,但中國食品市場的選擇仍然多得很,犯不着把老鼠也吃進肚皮嘛。據說現在還有人吃活生生的猴腦,執法人員非取締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