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廣州政協方麒驊否認種票

【本報訊】廣州市政協委員方麒驊,涉嫌於去年區議會選舉「種票」,被廉政公署拘控,昨於東區法院提堂。方否認一項在選舉中舞弊罪,控辯雙方同意將案押後至七月三十一日進行審前覆核,屆時才編定審訊日期,期間被告獲准繼續以現金五千元保釋外出。

四十九歲被告方麒驊,報稱任職公司董事及股東,並報住廣州的地址。控罪指他涉嫌於去年十一月六日,在二○一一年東區區議會選舉(樂康選區)中作出舞弊行為,即虛假地向選舉事務主任表示,他所遞交的選民登記表上顯示的地址,為他唯一或主要居所,並其後在該選舉中投票。

區選落敗曾健成旁聽

據悉,廉署調查發現被告與向選舉事務處報稱地址的住戶是相識,但並非居於上址。在該次選舉中落敗的參選人社民連的曾健成,昨亦有到庭旁聽。

控方將會傳召的證人中,有三名選舉事務主任、十名票站主任及一名入境事務主任。控辯雙方期望在審前覆核時,可確定要出庭的證人數目及聆訊所需時日,屆時再編定審期。案件押後期間,被告准繼續保釋外出,可以自由出入境,但就要每星期到警署報到一次。

案件編號:ESCC 2203/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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