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員工 追救世軍遣散費

【本報訊】現行強積金計劃容許僱主以資方供款部分抵銷向員工支付長期服務金或遣散費,變相令員工賠償大減。救世軍上月底突然關閉位於油麻地卜維廉賓館餐廳,十五名員工被遣散,部分資深員工只獲微薄補償,工會要求救世軍向員工按年資發放二至六個月恩恤補償。救世軍回應指,所有經費來自公帑及捐款,全部有特定用途,已按勞工法例付補償。

職工盟屬下飲食及酒店業職工總會昨聯同約十名被遣散的卜維廉賓館餐廳員工,到救世軍在沙田大會堂舉行的招聘會「踩場」,要求救世軍提供額外恩恤補償。工會組織幹事胡穗珊指出,餐廳一直附設於賓館內,但救世軍近年將餐廳與賓館分拆,收取約三萬元租及一成營業額作為行政費,最終指餐廳因虧蝕而結業。

胡穗珊指,被遣散員工年資最長達二十年,平均八年多,因法例容許僱主將強積金或公積金與遣散費對沖,令工人只獲微薄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