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關注殘疾者不足捱批

【本報訊】立法會政制事務委員會昨就《殘疾人權利公約》報告聽取意見,多個團體批評本港目前對殘疾人士關注不足,當局未就《公約》進行本地立法,質疑《公約》未有落實框架,當局只為「交行貨」。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承認,相關政策尚有改進之處,但他指出,《公約》未有硬性規定地區需立法執行。

審批條件苛 申請資助難

昨日約卅多個團體列席會議,團體批評政府對殘疾人士關注不足,而政府將殘疾政策列入勞福局政策範疇,缺乏對殘疾人士的人權關注;亦有團體批評,當局在定義殘疾以及現行以家庭為本的審批條件資助欠善,令有需要人士難於申請資助。有團體表示,最低工資實施後,殘疾人士的就業評估偏重於其生產力,對殘疾人士並不公平。亦有議員指計劃實施至今只有二百人申請評估,質疑計劃「多餘」。張建宗表示,有關評估並不是強制性,大部分殘疾人士外出工作「唔係計工資,只係有無工」,而大部分殘疾人士接受評估後亦有增薪。

此外,香港失明人協進會登入選舉事務處的網站後發現,有關的公開資料如憲報公告,政府只提供圖像版的檔案,視障人士無法閱覽內容和填寫表格,他們擔心因未能閱讀文字而錯過回覆早前政府發出確認選民地址的信件,如被列於剔除者名單中,恐怕來不及提出申索,因而喪失選民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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