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新界村屋僭建問題與新界原居民鬧得水火不容的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再度發功,提出新界原居民的丁屋權益,不能無限期延續,在五十年不變的原則下,最遲在二○二九年結束。林太又稱,出任發展局局長之初,已經就丁權「劃線」問題與新界鄉議局商討。一眾原居民代表對林太的言論反應激烈,鄉議局主席劉皇發強調從未與林太正式討論有關問題,直指林太「砌生豬肉」,警告指有關問題嚴重,須小心處理。
林鄭月娥日前接受報章訪問時表示,《基本法》保障原居民權益以及香港人生活方式五十年不變,意即可維持至二○四七年,而按規定,只有十八歲以上的男性新界原居民才可申請丁屋,以此計算,最後一批可享丁屋權利的原居民,應最遲在二○二九年出生。她又稱,曾向鄉議局提出研究以該年份為界線,並提供多項選擇,不過對方並無回應。
林太認為,未來五年是提出終止丁權的適當時機,儘管她與新界鄉紳就拆除僭建村屋的問題,已導致關係極之惡劣。她又指,另一項挑戰是要說服公眾,若要終止丁權的政策,要向村民「回饋」一些東西,例如增加鄉村的基建設施及加快審批建丁屋的申請。
她昨日出席記者會時補充,作為發展局局長,職責包括管理香港土地,過去五年一直希望檢討丁屋政策,但一直有困難,她對此感到遺憾。林太強調,訪問中提及的丁屋問題純屬個人思考,政府對檢討丁屋政策無既定立場,惟有關政策確實需嚴肅處理,不能當問題不存在,她期望日後可詳細研究,並與公眾及鄉議局討論。
劉皇發昨早接受電台電話訪問時,表示不能認同林鄭月娥的言論,警告丁屋權益問題嚴重,必須小心處理。劉皇發又指林太「砌生豬肉」,強調政府從未正式與鄉議局討論為丁權「劃界」:「林太喺非正式場合講過,但只係『吹水』時講。」鄉議局副主席張學明則表示,要改動丁屋政策,必須合乎《基本法》有關保障新界傳統權益規定,鄉議局歡迎政府與他們商討改善丁屋政策的方案。
十八鄉鄉委會主席梁福元認為,林鄭月娥的言論是挑起事端,新界村屋僭建問題尚未解決,現時又提出收回丁權,最終只會加深城鄉矛盾。大埔鄉委會主席文春輝直斥,《基本法》並非林太一個人說了算,認為對方位高權重,必須為自己的言論負責:「都唔明點解要咁,搞到候任特首梁振英一上台就烏煙瘴氣!打得冇用o架,淨係好勇鬥狠,林太要承擔一切有可能出現嘅後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