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電子化 亦應永久保存病歷

【本報訊】食物及衞生局局長周一嶽一邊廂大灑十一億二千萬元公帑推行全港電子病歷十年大計,轄下公營診所卻在另一邊廂把病人病歷掉棄。香港醫學會資訊科技小組主席何仲平醫生稱,當局建議醫生及醫院只須保存病人病歷七年,但作為負責任醫生,即使電子化後,他也會永久保存病人病歷:「一個病人十年前睇過你一次,十年後可能佢會突然搵返你,無咗呢個紀錄,可大可小。」因應今次紅磡診所事件,何仲平認為當局應設法補救,以減低對病人影響。

不認同當局七年建議

有份參與本港初期電子病歷系統開發的何仲平稱,明白醫管局病人數量驚人,要將所有病人的歷年病歷電子化或保存所有病歷有一定難度,但他並不完全認同當局因應法律訴訟顧慮而只保存病人病歷七年的建議。至於今次事件對病人的影響,他說:「唔見咗一批未輸入電腦嘅病歷,有機會影響醫生嘅治療判斷,始終病人資料愈詳細愈好。」何醫生正將自己行醫廿多年的病人紙張病歷,逐一輸入電腦,但輸入後仍保留原本的病歷,不會丟棄。

周一嶽為了實現「病歷跟病人走」口號,醫院管理局在二○○六年推出病歷互聯試驗計劃後,他更於○九年決定展開「電子健康紀錄互通」計劃,預計○九至一四年的第一階段開支超過七億元。整個十年計劃則動用十一億二千萬元,目標在一三至一四年度建立電子病歷互通平台,連接所有公立和私家醫院的病人紀錄。截至去年九月,有逾十七萬名病人及逾二千四百名私人執業醫護人員參加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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