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曼報告點名譴責任志剛

【本報訊】立法會經過三年半時間,終於完成雷曼迷債事件調查報告,今日發表。消息指,報告將點名譴責前金融管理局總裁任志剛,指他未有及早發現與糾正銀行的不良銷售行為,要為迷債事件負最終責任;對前證監會主席韋奕禮、現任財政司司長曾俊華和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陳家強,則表示「極度失望」及「失望」。據悉有部分小組委員不認同報告結論,拒在報告上簽名。雷曼苦主則不滿報告「放生」韋奕禮及兩名高官。

未早規管需負責任

雷曼迷債在○八年爆煲,本港大批投資者損失慘重,部分更因而家破人亡。立法會於同年就雷曼事件展開調查,截至去年四月調查開支已花費一千六百萬元。據了解,今日發表的報告共有八個章節,當中指出證監會曾於雷曼倒閉前調查銀行銷售結構性金融產品問題,提醒金管局發指引規管前線員工,但金管局沒有理會,故任志剛需為事件負責。

報告又批評韋奕禮未有及時將一些結構性金融產品,納入證監會監管範圍,對他表示「極度失望」。兩名主事的問責官員曾俊華和陳家強亦因監管有關問題不力,被小組表示「失望」。報告亦提出多項改善建議,包括賦予監管機構權力,強制違規金融機構賠償給受影響客戶,以及規定某些金融產品只可讓特定投資者買賣。

據了解,任志剛不接納報告結論,並提出長達七頁的文件反駁。消息又指,小組對報告字眼討論激烈,經過三次投票才通過報告,其中三名來自商界的委員,包括代表總商會的林鍵鋒、代表中總的黃宜弘及代表地產建造界的石禮謙,因不同意報告結論拒絕簽署。

前雷曼苦主大聯盟主席陳光譽不滿報告最終「放生」曾俊華、陳家強及韋奕禮,批評小組未有盡責調查。部分至今未獲全額賠償的苦主,更表明會追究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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