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長安天橋窄 長塞冇升降機搭

屋邨天橋設計不善,房屋署竟以已賣邨為由坐視不理!八八年入伙的長安邨屬青衣區內老邨之一,長者住戶眾多,惟連接巿中心的天橋卻被指設計落後,房署多年來對問題撒手不管,更以屋邨已出售為由將責任推卸至業主立案法團。區議員及關注團體均要求房署正視居民訴求,促與法團通力合作,改善天橋每日「塞車」情況。

位於長安邨安泊樓旁的行人天橋為居民出入及通往港鐵站要道,每日熙來攘往。王小姐指出,隨着邨內人口日增及老化,天橋設計早已未能滿足街坊需要,使用率原已高企的天橋更見擠迫,「條天橋冇升降機,只可以行樓梯或者由斜路上落,坐輪椅同推住車嘅人都行得好辛苦!」王又指,天橋因通道狹窄致不時出現人「車」爭路情況,「如果有兩架BB車對頭行,成條路就會塞晒,要左就右就先勉強行到,真係好麻煩!」

輪椅嬰兒車極不便

葵青區議會地區設施管理委員會主席譚惠珍指出,來往長安邨至市中心現有過路設施不足,認為優化行人天橋具一定急切性,「條路又斜又窄又要兜圈,同一時間又人多車多(輪椅與嬰兒車)長者又多,真係好唔方便!」譚惠珍指過去曾多次向房署協商問題,對方卻將責任推卸,「房署淨係識將責任推去法團,但問題係嗰度仲有好多佢哋嘅租戶,亦都係需要用升降機嗰一群,可惜房署一路都唔理佢哋!」譚坦言對房署的態度大表不滿,要求該署正視問題。

「其實好多公屋天橋都已經加咗升降機,房署在情在理都唔應該漠視租戶嘅意見!」公屋聯會主席王坤指長安邨仍有不少租戶,認為作為大業主的房署有責任爭取對租戶有利的設施,建議該署與法團認真商討及合作,以切實解決問題,倘加建工程如升降機等成本,則可考慮按業主及租客比例攤分。

房署發言人表示,長安邨屬「租者置其屋計劃」出售屋邨,於○一年由業主立案法團接管,邨內公用地方及設施皆由法團聘請的管理公司管理,而有關行人天橋斜道的坡度及闊道亦符合屋宇署設計規定。發言人言明,房署不會代替業主立案法團決定是否於上址興建升降機,但會代為反映租戶意見。

本報曾就事件向有關管理公司查詢,惟至截稿前仍未有任何回應。

記者:朱廣華、黃芷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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