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方曼生贏348萬錢債官司

【本報訊】前政務司司長陳方安生胞兄方曼生捲入一錢債三角民事糾紛,案件早前在高院經審訊後,法官昨頒下判詞裁定方曼生勝訴,下令一對夫婦須歸還三百四十八萬元的欠款及逾十一年利息給他。

事件源於九四年起,方曼生多次借錢給陳應基及熊倩儀夫婦,陳則簽署文件將夫婦名下的西貢銀巒路龍湖別墅物業抵押給方。陳氏夫婦於○○年再簽下欠據,承認欠方曼生三百四十八萬元;惟陳氏夫婦及後將西貢物業賣給由熊倩儀母親做大股東的德福投資有限公司。方遂將該物業釘契及向陳氏夫婦興訟追款,而德福投資則興訟要求取消物業釘契。

法官昨裁決指不接納陳氏夫婦的證供,認為二人確有向方借錢及簽下欠據,故裁定夫婦要還款。法官又指裁定陳氏夫婦與德福投資就涉案物業的買賣屬不真誠交易,故維持涉案物業的釘契。

案件編號:HCA 2021/2006 & HCMP 1246/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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