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煙害警示包裝 倡三年落實

【本報訊】今天是「世界無煙日」,香港吸煙與健康委員會倡議實施「全煙害警示包裝」,效法澳洲的做法,立法統一香煙包裝,打擊煙草商藉包裝宣傳香煙產品。衞生署控煙辦公室表示,會參考澳洲及其他地區的經驗,研究立法可行性。煙草商代表預料措施在港未必有效,若要立法,業界考慮訴諸法律反抗。

警示圖樣擴至七成半

香港吸煙與健康委員會昨建議在港推行全煙害警示包裝,把現時佔煙包五成面積的圖樣警示,擴大至七成半或以上,整個包裝必須以指定的統一顏色展現,以及列明有害成分資訊;包裝上不能印有任何商標或標誌,品牌名稱亦統一字款、顏色及位置顯示,並須清晰顯示戒煙熱線。委員會副主席陳肇始指出,本港煙包一直沿用○七年起推行的六款圖像健康忠告,阻嚇力逐漸下降,建議衞生署應每一、兩年修改圖像,削弱吸煙的吸引力。

澳洲是首個立法推行全煙害警示包裝的國家,倡議立法的組織Quit Victoria總幹事Fiona Sharkie昨在港表示,煙包是迷你廣告牌,顏色鮮艷及華麗包裝容易吸引年輕人吸煙。她說,當地煙草商不滿新法例,並展開訴訟,但當地政府會堅持執法,保障國民健康。

委員會主席劉文文重申,全煙害警示包裝將成全球健康改革大趨勢,包裝是產品的宣傳渠道,促請港府盡快修例,期望二○一五年前落實全煙害警示包裝。

煙草事務協會發言人章健華質疑,改變香煙包裝未必能達預期成效,澳洲例子可能不適用於香港,新措施或對零售業界造成混亂,屬勞民傷財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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