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署外判裝修 濫收泥頭費

【本報訊】不少公屋申請人獲配單位後,均會找裝修公司裝修安樂窩,但有居民投訴屋邨外判物業管理公司向居民濫收泥頭費,又指裝修公司已向他們收取裝修廢料處置費,不滿被雙重徵費。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鄭汝樺表示,泥頭費是按單位面積徵收,強調住戶如由裝修公司自行處置建築廢料,若能提交證明文件,管理公司會退回。

兩房單位最高收$495

立法會議員梁國雄昨日指出,近日收到部分馬鞍山欣安邨、紅磡邨第二期及石硤尾邨居民投訴,指因房屋署向屋邨外判管理公司支付的費用太低,以致外判管理公司千方百計,向新入伙的公屋居民濫收泥頭費,房署對此坐視不理。

鄭汝樺書面回覆時表示,公屋租戶新入伙,多會室內裝修,過程中產生的泥頭廢料,據現行安排按用者自付原則處理。房署安排外判物業管理公司一併處理泥頭廢料,負責單位裝修的裝修公司,可將廢料棄置於管理公司在邨內設置的泥頭站,毋須自行將泥頭運往政府建築廢物處置設施,管理公司會按公屋單位面積收回泥頭費,其中馬鞍山欣安邨一至二人單位泥頭費為一百五十七元,兩睡房單位為四百六十元,紅磡邨第二期一至二人單位泥頭費為一百六十二元,兩睡房單位約四百七十九元,石硤尾邨一至二人單位為二百五十六元,兩睡房單位為四百九十五元。

她強調,若租戶聲明不會裝修單位,經管理公司巡查核實後,會於一個月內退還泥頭費,另若裝修公司自行將泥頭運往政府廢物處置設施,並可提交證明文件,管理公司亦會退回泥頭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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