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選擇不爭拗 任法庭判決

【本報訊】對於律政司打算將龔老太捲進龔如心遺產風波內,有法律界人士解釋,若法庭裁定龔如心○二年遺囑無效或無法執行,則遺產會依照《無遺囑者遺產條例》而判給龔如心母親龔老太,故律政司一定要把她加入成為爭產案被告,但她亦可選擇不參與爭拗。

執業大律師潘展平指,如一份遺囑無法執行,遺產便會根據《無遺囑者遺產條例》處理,龔如心去世時無兒無女,丈夫王德輝又已被宣告死亡,遺產會由母親繼承。鑑於龔老太可能成為遺產受益人,律政司依據法例要把龔老太列為被告。潘解釋,案件涉及龔老太利益,若法庭下令將她列為被告,相信她亦難以抗拒,但若果她無意爭產,即使成為被告,亦可選擇在訴訟中不參與爭拗,任由法庭判決。至於訟費問題,她可要求法庭下令從遺產支付,毋須擔心因捲入案件而造成損失。

律政司「打錯算盤」轉軚

律政司在最初興訟時無把龔老太列為被告,兩星期前才轉軚,華懋代表律師何文基相信,律政司原本想邀請管理人或華懋代表龔老太,未能如願惟有將龔老太列為被告。對於龔家不想龔老太被捲入爭產案,何強調只代表華懋,非代表龔家,已提醒龔家向其他律師索取獨立法律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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