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會遴選貪案押後判刑

【本報訊】香港賽馬會遴選會員涉藉推薦他人入會貪污案,身為馬會會員的被告吳家麒聯同案中任中間人的兩名被告,早前於區院分別認罪及被裁定罪成,原定於昨日判刑,惟法官聽罷求情後,押後至本月三十日才判刑,期間三人繼續還押。辯方求情時指吳在案中角色被動,因廉署臥底主動提出申請馬會會籍,才令他墮入陷阱。

被告依次是吳家麒(五十七歲、公司董事)、林維熾(五十九歲、文員)及鄧鏡松(四十九歲、建築工人)。吳早前承認兩項代理人收受利益罪;林及鄧則經審訊後,分別被裁定一項教唆他人受賄罪及三項洗黑錢罪罪成。

辯方求情指吳本是一名成功商人,惟在吳被捕後,生意額暴跌五成。辯方亦指吳多年來熱心公益,希望法庭輕判被告接受社會服務令,讓他繼續貢獻社會。至於第三被告鄧鏡松,辯方指鄧疑患有前列腺癌,現需要服食藥物治療,望獲輕判。

案件編號:DCCC 810、813及934/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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