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陳振聰終止聆訊申請遭否決

【本報訊】商人陳振聰被控偽造和使用虛假的龔如心遺囑案,在進行初級偵訊時辯方提出終止聆訊的申請,裁判官聆聽有關陳詞後,昨日否決辯方申請,認為該項申請應向負責審訊的高等法院原訟庭提出。而初級偵訊程序則於今日正式展開,法庭先傳召曾檢驗過涉案遺囑的政府高級化驗師李敏薇及警隊鑑證科總督察羅舜作供,相信本周內可完成兩人的證詞。

續由妻女陪同到庭

五十二歲的被告陳振聰,昨日繼續由妻子譚妙清、私生女倫培珍、胞弟陳振國等陪同到庭。他被控一項偽造及一項使用虛假文書罪。

裁判官裁決指基於辯方申請終止聆訊理據,主要是控方處理證據過程出現不公平,故將主審案件的原訟庭法官較初級偵訊裁判官有較大的司法權及職能去處理,對已造成的不公平情況亦可採取措施補救,故此應由原訟庭法官審理終止聆訊申請較為合適。裁判官更指若他批准終止聆訊,控方必提覆核;拒絕的話辯方亦在審訊時向高院重提申請,既然裁決不是最終決定,故此有關申請應交由高院審理。

案件編號:ESCC 2233/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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