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法的士司機專劏遊客濫收車資的情況猖獗,惟政府各相關部門多年來一直沒有積極處理,被指助長歪風,就連本港酒店業界亦忍無可忍發出怒吼。香港基督教青年會(港青)(YMCA)最近接獲入住尖沙咀賓館的女遊客投訴,指由該賓館乘的士往機場,司機巧立名目索取四百八十五元車資,足足比正常車資高出一倍,女遊客堅持根據收費錶付款,竟遭對方要求簽下欠單,聲稱會向酒店追討她的欠款。港青認為此類事件嚴重損害香港作為國際旅遊中心的聲譽,遂電郵警方、運輸署及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等機構,促請各方正視問題。
港青本月初在向有關機構發出的電郵中指出,上月廿五日下午六時十五分,一名女遊客在港青位於梳士巴利道賓館的大門登上一部車牌號碼KG7××6的士前往機場,到埗後,收費錶顯示車費為一百八十五元,連同過橋費及行李費亦不過二百三十元,但的士司機卻聲稱連同過橋費及「稅款」,車資應為四百八十五元。
由於該名醒目女遊客之前已向賓館職員查詢的士收費,故未有受騙,堅持支付二百五十元,但無良司機竟要求事主簽下「欠單」,聲稱會到港青追討所欠車資,並指港青會把欠款算到她的帳目內,女遊客事後電郵通知賓館,涉事無良司機最後亦沒有現身酒店「追數」。
港青在電郵中指,為數不少的無良的士司機專向遊客埋手,肆無忌憚地向他們濫收車資,大大破壞本港的旅遊業形象,因此特別通知相關部門,包括警方尖沙咀分區助理指揮官、運輸署及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等,希望當局正視問題。
的士同業聯會主席梁紹昌表示,的確有部分無良司機看準遊客趕時間或不熟悉本港的士收費,乘機濫收車資,呼籲乘客應按錶付車資,遇到問題可向警方投訴。
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主席涂謹申稱,當局應制訂完善的舉報機制,因旅客很多時離開香港後難作證,當局應提供機票讓旅客回港作供,以指證違法的士司機。另外,警方亦應加強「放蛇」,如找外籍警務人員扮遊客,揪出不法司機。警方發言人呼籲旅客及市民,一旦懷疑被濫收車資,便應盡量記下涉案的士車牌號碼及司機名稱,挺身舉報,將不法司機繩之於法。旅遊發展局發言人表示,十分關注的士司機向遊客濫收車資的問題,已在網頁上註明本港的士收費,並與運輸署的網頁連結,清楚註明前往各區的收費,以防受騙。
記者 劉偉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