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adidas店內爭執 躁漢劈人

【本報訊】私人司機在運動品牌adidas專門店內排隊時,與其他客人發生爭執,返家拿刀折返店內,揮刀斬傷兩名客人及一名店員,事後被制服。他昨在區域法院承認三項有意圖而傷人罪,法官押後案件至本月卅日判刑,以待索取精神科醫生報告,期間將他還押看管。

辯方求情稱已婚的被告吳敬偉(卅九歲),並非處心積慮犯案,希望獲輕判。裁判官認為被告或需接受專業輔導,決定索取報告以確認他是否適合接受住院令。

返家取刀 一店員兩客傷

案情透露,被告於去年十二月十八日到尖沙咀漢口道一間adidas專門店購物排隊付款,期間他要求店員拿一件新貨,未幾變得激動大罵店員,期間兩名客人黃狄熙及陳淑珍要求同一店員協助拿貨物,被告見狀即時叫停,雙方發生爭執,驚動職員勸止。

被告隨即返家拿出菜刀,再折返店企圖斬向黃,陳見狀即舉手阻擋,手部中刀;被告再追斬黃,斬傷黃的頭部及手。店內職員最終合力制服被告及報警,事件中店員黎兆基亦告受傷。警誡下被告稱因被人「叉頸」才揮刀襲擊對方。

案件編號:DCCC 159/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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