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專劫買餸婦 慣匪囚八年

曾有多次搶劫案底,專向買餸歸家婦女下手的無業漢,於前年十二月至去年二月先後持刀行劫三名婦女,劫去約值合共二萬多元的首飾。惟無業漢在首宗劫案中,遭一名六十三歲男子撞破及加以追捕,混亂間遺留一份有他指紋的報紙在地上,並成為破案關鍵之一。無業漢最近一次犯案時終於落網,一名英勇警長在行動中受傷。被告早前在高院承認三項搶劫罪,昨被重囚八年。

法官指曾有五次搶劫案底的被告陳世潮(五十七歲),自八八年已開始犯案,是一名慣犯。法官批評被告使用武力的程度一宗比一宗嚴重,並指摘被告為達目的無所不用其極,是極度危險人物。法官指被告的犯案手法與以往案底同出一轍,均是尾隨事主到電梯或梯間行劫,明顯過往判刑並無阻嚇作用,刑罰必須比過往更重。

法官亦讚揚當日協助追捕被告的見義勇為老翁陳錫勤(六十三歲),以及不顧危險追捕被告且遭他刀傷的警署警長吳少華,稱讚兩人遇到危險仍勇往直前毫不退縮,使香港得以維持社會安寧。

被告原被控七項搶劫及一項蓄意傷人罪,惟他只承認三項搶劫罪,該項傷人罪經審訊後獲裁定罪名不成立,其餘控罪則獲控方批准在法庭存檔。案情指前年十二月六日早上被告於禾輋邨民和樓地下大堂尾隨六十七歲女事主黃鳳仙進入電梯至十二樓時,用刀指嚇黃並劫去她的頸鏈連玉墜約值三千五百元。被告在十四樓逃跑,居於十一樓的陳錫勤目睹事件,在該樓層攔截被告並曾撞倒被告,被告遺下留有指紋的報紙後逃去,大廈閉路電視亦拍下被告的樣貌。

入電梯搶頸鏈玉墜

去年二月八日上午,被告又在黃大仙下邨龍慧樓地下尾隨五十七歲女事主陳淑娟進電梯至八樓亮刀搶劫,劫去約十二吋長頸鏈連玉墜約值八千元後逃去,陳嘴角及右胸受傷。被告又於去年二月廿二日在深水埗大南街三百六十四號尾隨四十六歲女事主伍秋狄至三樓梯間亮刀行劫,並稱「唔好出聲,唔係拮死你」,奪去伍的頸鏈及心形吊墜約值一萬元,伍被𠝹傷手腕且頭部有瘀傷。

被告逃走時,一直跟蹤被告的警員上前追捕他,最終制服及拘捕他。行動期間警署警長吳少華被𠝹傷下顎,被告右小腿脛骨亦出現粉碎性骨折。辯方律師求情時指被告現需以輪椅代步且不會再犯案,被告因經濟問題才犯案。案件編號:HCCC 357/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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