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癲癇症多年的青年在家中猝死,其父多次央求到場警員讓他接觸屍體被拒,他疑因此情緒激動,涉嫌用刀刺警員頸項,令對方「半生死」,幸警員僅臉部被刺傷,立即負傷逃走。事件中警員大量失血達兩公升,臉部留下三厘米長疤痕。涉案父親被控一項有意圖而傷人罪,案件昨在區域法院開審。
案件昨開審前,法官有感被告黃貴芳(五十九歲)的廿五歲兒子在壯年猝死,事件實屬悲劇,詢問控辯雙方會否接納被告承認較輕的傷人罪,控方拒絕。
控方開案詞指,被告於去年八月卅日早上,在屯門湖景邨寓所內發現兒子昏迷睡房床上,他即時報警。救護員到場後證實其子已過身,滿身酒氣的被告激動衝入兒子房,但遭在場警員截住,他情緒激動下致電999報警,聲稱兒子身體仍溫暖,在場警員遂加以安撫,並允許他在房外觀望兒子屍體。
本案事主高振陞(廿五歲)稍後接手案件,單獨看守現場,被告則待妻女回家後離開寓所。高昨日供稱,被告於正午返家,欲進入兒子房,高為免屍體被干擾而伸手攔截,被告見狀脫去上衣走入廚房,之後緩緩行近高,高說當時見被告並無拿任何物品。
被告之後兩度詢問高:「你係咪唔畀我見個仔?」高勸說會安排他翌日到殮房認屍,但在被告妻子央求下,允許被告在房外觀望屍體。此時高的同袍致電高手機,表示擬向被告之妻問話,當高將手機遞向她時,突感右唇下方劇痛,回過神時見被告持刀伸向他說:「拮死你!」高即逃出單位並向電台求救。
高接受辯方盤問時說,他認為被告當時並未失控,反而被告是趁他用電話分神時乘機偷襲。高又稱,他為免被告接觸屍體時過於激動,令屍體出現瘀痕,才會阻止他。辯方律師完成盤問高後,特別代被告致歉。
控方開案詞補充,被告在屋內遭妻子奪去兇刀後,即徒手追出屋外,擺脫妻子並揮拳擊中高的頭部,二人隨即糾纏起來。高最終踢跌被告,被告立即逃去,但附近警員見他滿身血漬,遂將他拘捕。被告在警誡下說:「個差佬得罪我咪斬佢,佢死好過我死,個×街死得未?」他稍後再承認打算刺向高的頸,令高「半生死」。案件下周一續審,被告還押。案件編號:DCCC 86/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