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更自拍 無明文禁止

【本報訊】身穿制服的警務人員被揭行咇時自拍,警務督察協會主席曾昭科表示,警隊雖無明文規定警員在當值期間能否拍照或上載互聯網,但有內部指引提醒警員,其行為要對自己及市民負責,避免引起外界的質疑及誤會,奉勸警員拍照前必須慎思慎行。

應避免惹起質疑

曾續稱,由於市民或會要求與警員合照,故警隊沒有規定警員身穿制服時不可拍照,但坦言:「前線人員影相之前,真係要諗清楚影咗嘅後果!」他坦言,警員與市民或拍照後若被公開,可能會令人質疑此舉會否影響行動效率,或影響警隊形象。

假如警員在私人地方拍照,警方亦需查明他們前往該處的目的,是否為調查案件,抑或有其他理由。至於兩名警員拍攝親熱照,由於他們並非身穿制服,故難以作出評論。

曾又指出,如果有關照片流出後會惹起公眾反感及不滿的話,市民可以向投訴警察課作出投訴,監警會亦會跟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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