團購無王管 消費欠保障

團購網近年迅速興起,惟巿民「中招」投訴貨不對辦的情況亦相應激增。近日有巿民網購攝影套票卻未能預約服務、亦有網購多張美容禮券後始發現每人限用一次,懷疑誤墮消費陷阱。消費者委員會承認今年首兩月接獲有關團購的投訴已逾二百宗,立法會議員促政府盡快修訂現行法例,將團購活動涵蓋在內,以保障消費者權益。

阿儀(化名)去年得悉網上團購有攝影優惠套票出售,有感價錢實惠,隨即購買一套擬為兩歲兒子留下可愛童真,未料今年三月於使用限期前致電預約時,職員竟稱已沒有檔期進行拍攝,直指優惠券已告無效但卻不作退款,「我又冇過咗限期預約,有乜理由畀咗錢但就收唔到貨?」

優惠券任買 限用一次

一波未平,團購投訴再接連湧現!文小姐月前在團購網以四百九十元購買五張美容護理優惠券自用,打印優惠券時始發現有條款規定可購買多張優惠券但每人限用一次。文認為有關條款不合常理,「一個人可以買好多次,但每人只係用一次,點會咁奇怪?」文指以往亦曾多次團購類似美容券,均未有如此規定。

提供攝影套票的團購公司發言人表示,由於有關商戶指最後兩周較多人使用優惠券,所有時段已全有預約,經商議後商戶會先記錄客戶資料,覓得新時段後時再安排客戶拍攝;倘最終無法預約,會建議商戶作退款安排。至於有關美容優惠券的條款問題,有關團購網發言人稱,使用條款清晰列明,並無誤導成分,消費者可代親友購買,惟每人只可用一次。發言人續稱,日後將更清晰列明優惠細則,以免產生誤會。

應細閱條款 免招損失

立法會議員王國興認為,團購近年方興未艾,但現有法例的規管範圍並未包含團購,對消費者保障不足,「政府應該與時並進,盡快針對團購補充法例,杜絕不良營商手法。」王又呼籲市民使用團購服務時,須小心留意細則條款,以免蒙受損失。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發言人指,政府已於今年二月底將修訂現行《商品說明條例》(《條例》)草案提交立法會審議。草案建議將現行條例適用範圍擴展至服務,並下令禁止更多類型的不良營商手法。就團購在內的預繳式消費,如商戶在接受消費者付款時無意圖或能力提供合約規定的產品,即可能干犯「不當地接受付款」罪行,最高判處監禁五年及罰款五十萬元。

記者楊育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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