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執法群情洶湧 拆僭建騎虎難下

港府本月起對新界村屋僭建展開執法行動,可惜出師不利,村民群情洶湧,為「保衞家園」,他們揚言將會採取「文鬥」及「武鬥」兩招應付,而且計劃於下月舉行萬人申訴大會。所謂「文鬥」就是打官司維權,「武鬥」就是阻撓當局派人入村強拆僭建物,甚至有鄉紳揚言「不惜流血」,港府執法騎虎難下,後果難料。

村屋是村民安身立命之所,不少僭建物已被視為居所一部分,一旦遭強拆,必然影響日常生活,村民有牴觸情緒屬人之常情。然而,僭建就是僭建,非法就是非法,依法辦事是應有之義,也是社會共識。再說,政府對市區僭建物早已強行執法,如果對新界僭建法外容情,網開一面,造成「一港兩法」,不僅對市區居民不公平,更是褻瀆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精神。

昨日因,今日果,港府在新界執法遭到強烈反彈,可謂咎由自取。長期以來,當局對村屋僭建一直採取隻眼開、隻眼閉的態度,有法不依,執法不嚴,致使僭建歪風愈刮愈烈,估計僭建村屋達四千幢之多,要執法談何容易。不少村民相信「法不責眾」,以為只要團結一致反對,只要聲大夾惡,就能迫使當局讓步,而這正是港府多年縱容的結果,現在才擺出事在必行的姿態,其執法決心及能力必然受到質疑。

必須指出的是,去年本港刮起僭建風暴,高官權貴紛紛捲入其中,尤其是特區一號曾蔭權及前二號唐英年知法犯法,甚至對當局執法採取陽奉陰違不合作的態度,村民有樣學樣不足為奇。特首選舉期間,唐英年為爭取選票,不惜違背法治精神,主張在處理僭建問題上「和為貴」,村屋可增建至「六至九層」,既給不少村民帶來不切實際的期望,亦為當局執法製造極大的阻力。

為了紓緩村民的牴觸情緒,當局其實已對村屋僭建問題作出相當大的讓步,一是樓頂玻璃屋圍封面積若未及平台一半,可以暫時不拆,只要登記即可,這等於變相承認村屋由法定「三層」升級至「三層半」的既成事實;二是當局承諾拿出七十億元協助村民拆除僭建物,而市區拆僭建並沒有這項優惠。在這種情況下,如果當局仍無法執法,那就是無能透頂,必然進一步激化市區與新界居民的矛盾。

不可否認,在村屋僭建定義上尚有一些爭議,有村民認為一九七二年以前的舊地契並無建築高度限制,故即使建三層以上亦未必違法。新界鄉議局甚至承諾協助村民啟動司法程序,挑戰政府的執法行動。事實上,通過法律程序釐清疑點,可能是解決問題的唯一辦法。

世不患無法,而患無必行之法。曾蔭權政府管治無能,留下無數爛攤子,僭建問題是其中之一,即將上台的梁振英政府是否「好打得」,能否撥亂反正,處理新界僭建這個歷史遺留問題就是試金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