彈指春秋:填海同樣是僭建

僭建問題困擾日久,甚至特首與司局級高官也捲進醜聞。官場僭建表表者當然是震驚全城的唐英年私自挖掘地下行宮,堂堂特首候選人知法犯法,幸好最終敗選了,否則香港的法治形象勢必進一步沉淪。一拖再拖之下,政府終於宣布於四月一日展開執法行動,取締新界僭建村屋,率先針對有潛在危險者。

所謂僭建,即是額外增加可用空間,大家知道嗎?香港最狠最瘋狂的僭建業主不是惡人先告狀的新界鄉紳,而是擁有最多土地的特區政府。官老爺說道,土地不夠用了,咱們移山填海去。

填海也者,正正就是額外增加可用空間的僭建行為,如果僭建村屋要取締,那麼填海計劃亦應喝停。

官僚爺們早前建議,選擇維港以外二十五個地點填海造地。如此建議惹來反對之聲不絕如縷,烏溪沙居民反之,將軍澳居民反之,薄扶林居民反之,環保團體更加是聲嘶力竭大反特反。

反對填海的理由主要是兩項,一者有礙景觀,二者破壞環境。香港本來擁有美麗的海岸線,奈何幾十年來不斷以土地不敷應用為由把大量泥沙傾注海上,造成不可挽回的局面。為甚麼非得要填海而將香港的吉祥物中華白海豚趕盡殺絕不可?其實新界尚有很多荒廢土地未加利用,與其養蚊,不如住人。

請記住,填海同樣是僭建,總不成村屋增建一層就是違法,大興土木消滅彌足珍貴的海洋就該開綠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