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有線經理索賄撤緩刑即囚

【本報訊】任職有線電視有限公司採購經理的男子,前年以暗語短訊,向寬頻通訊器材公司職員索取十二萬元回佣,事後被廉署拘控。男經理早前承認三項公職人員索取利益罪,被判監八個月但緩刑兩年,並罰款四萬五千元。律政司認為判刑過輕提出覆核申請,上訴庭昨聽取陳詞後,認為原審裁判官原則性犯錯,改判被告即時入獄八個月並維持罰款。

上訴庭法官表示不認同被告男經理鄧樹昌(四十六歲)的代表律師所指,現時並非是七十、八十年代貪污嚴重的情況,毋須所有涉貪案件均判處阻嚇性判刑。

官斥貪污是社會毒瘤

法官更直指貪污是社會的毒瘤,必須要判處阻嚇性判刑,以免向公眾發放錯誤訊息,破壞過往社會廉潔的成果,除非有特殊情況才會寬大處理。法官續指鄧雖指無任何實則回佣,但據案情指鄧只是獲得更多利益才無收回佣。

鄧樹昌被控前年二月至十二月,多番向寬頻通訊器材公司利達江(香港)職員歐智剛索取利益,鄧於前年十月廿二日更以暗語短訊向歐索取一筆十二萬元的款項。案件編號:CAAR 7/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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