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護恐嚇舊愛罰五千

【本報訊】公立醫院女護士葉麗娟(卅四歲),四年來疑不斷纏擾工程師前男友劉達偉(廿八歲)圖「箍煲」,男方去年入稟高院民事控告女護滋擾,更用手機偷錄她的恐嚇說話報警,女護早前在觀塘法院承認兩項刑事恐嚇罪,裁判官理解女護士因長期感情受困而行為反常,加上初犯並後悔,決定酌情輕判罰款五千元,並寄語「感情係雙方面嘅事,無得勉強,諗通咗就唔好執着」,女護士聞言潸然淚下。

裁判官判刑時強調,恐嚇行為是嚴重罪行,相信被告一時衝動下才犯案,現已知錯及後悔,亦勇於面對問題及尋求專家協助,重犯機會不高,故可給予輕判。

案件編號:KTCC 6570/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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