轟動全港的魔警徐步高在尖沙咀行人隧道槍殺槍傷兩名同袍的案件餘波未了。律政司在案件今日踏入六周年前夕入稟高院,向徐步高的遺產代理人索償逾三百五十三萬元;入稟狀指,警方已向在該次槍戰中殉職的警員曾國恒及受傷的警員冼家強賠償合共逾三百五十三萬元,徐步高須為事件負上賠償責任,故向徐的遺產管理人追討已支付的賠償款項及訟費。
該宗槍戰於二○○六年三月十七日凌晨一時許發生,兩名警員曾國恒及冼家強在尖沙咀廣東道近柯士甸道的行人隧道內巡邏時,遭休班警員徐步高槍擊。曾國恒開槍還擊,三人均重傷倒地,曾國恒最後因面部和頸部中槍殉職,徐步高也因身體多處中槍而死亡。
警方在槍戰現場起回○一年荃灣石圍角警員梁成恩被槍殺後失去的佩槍,揭發徐步高與梁成恩被殺,以及同年荃灣麗城花園恒生銀行一名巴基斯坦籍護衞員被槍殺兩宗案件有關。
○一年三月十四日中午,梁成恩奉命到石圍角石桃樓B座調查一宗噪音投訴期間,被休班的徐步高奪去佩槍,徐及後用梁的佩槍射向梁頭部和胸部,梁傷重死亡。
同年十二月五日中午,徐蒙面持槍打劫麗城花園恒生銀行時,巴籍護衞員Khan Zafer Iqbal擎槍打算制服徐,卻被徐連開兩槍擊中頭部慘死。
死因庭於○七年就上述三宗槍殺案展開研訊,經過兩個月聆訊後,陪審團一致裁定徐步高是槍殺梁成恩、曾國恒及巴籍護衞員的兇手,他們三人都是不合法被殺,而徐則是合法被殺。
政府參考死因庭裁決及經深入研究後,決定不向徐步高的遺屬發放相等於徐長俸的死亡恩恤金,以徐入職十三年及死前最高月薪計算,估計涉及約四十萬元。政府前日就○六年槍戰向徐的遺產代理人索償。
據入稟狀指,政府已支付了合共逾三百五十三萬元僱員補償金給○六年槍戰中殉職警員曾國恒的家人及受傷警員冼家強,並且在有關的僱員補償訴訟中支付了訟費,律政司在收到警方指示後,代表政府提出今次訴訟,向徐步高的遺產代理人(被告)追討此筆款項及訟費。
政府今次是引用《僱員補償條例》第廿五條向被告索償。按該例,僱員可向僱主及造成其損傷的第三者追討僱員補償,另外僱主在支付僱員補償給僱員後,也可向造成其僱員損傷的第三者討回已經支付的僱員補償。
案件編號:HCA 420/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