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特首曾蔭權爵士貪腐無王管,今屆立法會亦發生過多次議員漏報利益問題,立法會議員個人利益監察委員會提出建議,更新議員申報利益表格,要求議員作出更詳細的利益申報,但受款待依然毋須申報。
議監會昨日討論更新議員申報表格的建議,包括要求有擔任董事職位、受薪工作的議員,詳細地披露有關職位的薪金或其他實惠資料、議員及其配偶以議員身份獲贊助外訪的價值、議員申報土地和物業利益時,須列明土地和物業的位置和用途、及新增議員須申報在法定團體及非政府機構擔任受薪成員的利益。另外,新表格會把說明部分置於申報表格頂部和放大字體,使議員更清晰掌握相關規例。
民主黨立法會議員劉慧卿關注,曾蔭權接受富豪款待引起市民不滿,但現時卻無要求議員申報接受款待利益。立法會秘書長吳文華表示,現時已有要求議員申報收受款項或實惠的利益,惟門檻是一次過收受逾一萬元款項或有實惠才要申報,立法會法律顧問馬耀添補充,申報制度是讓市民知道議員行事發言背後是否有任何利益,若議員沒有申報也等於可避免可能的刑事責任追究。
新建議還需諮詢全體立法會議員,預料諮詢工作在五月初結束,再交立法會通過修訂《議事規則》才能實行,立法會秘書處預料六月底可以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