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署封違建屋歎慢板捱轟

【專案組報道】屋宇署處理個案歎慢板,劣性不改!坐落西灣河兩棟相連大廈之間有一簡陋小屋,屋宇署去年三月發出清拆令,稱會代兩廈申請封閉令,事隔一年依然「無聲無氣」。法律界人士踢爆入稟法院申請封閉令,需時最多僅一個月,屋署效率之低,令人嘩然。

兩廈後巷變窄 走火困難

該樓高兩層的小屋,位於西灣河金星樓與金海樓之間,由鋅鐵、膠及木板搭建。由於僭建屋令兩座大廈之間的後巷範圍變窄,清潔工人難以進入清理,令附近多處堆滿膠袋、飯盒、膠喉、煙盒及食物殘渣等垃圾,發出陣陣惡臭。此外,僭建屋位於兩大廈的走火通道出口前,令通道變窄,一旦發生火警,實難逃生。

金星樓業主立案法團主席謝太稱,去年初,兩大廈業主立案法團接獲屋宇署的清拆令,要求清拆該房屋。「屋宇署話間屋喺私家路上面,要由我哋拆,但佢可以代我哋入稟法庭申請封閉令,拆嗰陣再安排警方維持秩序,並由屋宇署派代表擔當公正人,監察清拆,避免爭拗。」之後,該署卻沒有再聯絡兩法團,法團曾向民政事務總署及地政總署查詢,但兩部門均只表示與事件無關。

律師黃國桐說:「入稟申請封閉令,一個星期都可能搞得掂,頂盡都係一個月!就算入埋紙再拆埋,都只係需要大概九個月。」「拖咁耐,如果中間出咗意外,邊個負責?」立法會議員王國興批評,屋宇署處理近一年仍「無聲無氣」極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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