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曾蔭權自稱一直有遵守「內部規則」監管自己接受款待的行為,但特首辦在回覆防止及處理潛在利益衝突獨立檢討委員會的信件中自爆,曾蔭權○七年開始自訂的「內部規則」從來無任何正式文件紀錄,也沒有他在私人假期接受款待的紀錄,而曾蔭權在去年四月才首次引用有關規則,最終自決接受富商款待遊澳門。
曾蔭權自爆出連串醜聞後,委任了由退休終審法院首席法官李國能任主席的防止及處理潛在利益衝突獨立檢討委員會,上周向特首辦發信,要求提供曾蔭權在申報投資、利益和接受利益、款待方面的現行規則的詳細資料,包括有何正式文件紀錄曾是否同意遵守行政會議成員或問責官員的申報守則,及曾蔭權曾自稱有遵守的「內部規則」的詳情。
特首辦前日回覆委員會的文件顯示,曾蔭權自○五年六月上任特首後,自願遵守有關問責官員的部分申報守則,並在○七年七月起,起用「內部規則」決定是否接受朋友的私人飛機或遊艇款待,「內部規則」容許曾蔭權在不涉及利益衝突及有支付有關旅程的市價費用下,可考慮接受有關款待。
不過,特首辦表明,沒有任何有關「內部規則」的正式文件紀錄,「內部規則」亦從無對外公布。公眾在連串貪曾事件被揭發之前,根本不知道有「內部規則」存在,難怪有議員曾質疑曾蔭權的自製「內部規則」可能只是「隨口噏」,以應付輿論的追殺。